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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落实“最小必要”很有必要
APP、小程序过度索权,“隐私协议”太过霸道……新近发布的《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调查报告》显示,72.24%的受访者个人信息曾被泄露。
互联网技术发展为用户带来方便,但也令信息保护面临严峻挑战。相信大家都有过类似经历——吃饭先扫码,买东西要注册会员信息,使用手机软件更得勾选一长串“获取权限请求”……在“数据有价”的时代,一票企业靠野蛮开采个人信息广开财路,却一再强行绑架用户的知情权、选择权。当个人信息处于“裸奔”状态,隐私泄露、电信诈骗、数据杀熟等一系列问题便随之而来。
近年来,公众权利意识水涨船高,对索要个人信息的行为愈发敏感。同时,相关法律日臻完善,“最小必要”原则早已成为网络运营领域的共识,《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》等法规也明确划定了信息收集的范围。但从现实看,在操作执行上仍有很多模糊地带,究其原因,很大程度就在于企业与用户间信息不对称、地位不对等。比如,某些安全隐私协议动辄长篇大论,一提到“共享必要信息”时更连环设套;某些商家表面遵循“拒绝非必要授权后不限制使用”,却通过降低服务质量逼迫用户完善信息……面对种种“霸王条款”,用户们往往碍于维权成本无可奈何。
保护个人信息是一项系统工程,有法可依是基础,与时俱进也是必须。眼下,相关部门正加大整治力度,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果断出手,责令整改、通报关停等举措起到了震慑效果。后续仍需针对不同行业的特定环节,进一步划出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边界,明确信息提供不能与服务质量挂钩,让“最小必要”原则更具操作性。当然,随着大企业逐步规范,点多、面广、更加分散的小型APP、程序等将成为新的治理难点。对此,也要善用人工智能、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来加强检测力度,形成常态化监管体系。
信息采集早已不只是用户个人的事,其规范程度关乎数字经济的发展生态。相关平台必须明白,索取无度招人厌烦,越是身处激烈竞争,越要坚持用户至上,惟此才不会把路走窄了。(关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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